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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一章 猪肉经

    “越大的养猪场,单位成本越低啊。我们的猪肉成本低了,别人赚钱的时候我们赚的更多,别人亏本的时候我们还在赚钱。”战兰。

    “这个你过的,可是赚的少了,要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投资。”米嘉。

    “养猪场只要能够长期坚持,就可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把其他养猪场排挤出去,建立自己的品牌。”战兰。

    “就可以把钱都赚回来?”米嘉问。

    “就可以拿去上市,然后就能够赚回本了。”战兰。

    “怎么连你都想这种歪门邪道了。”米嘉。

    “上市为什么是歪门邪道。”战兰。

    米嘉一愣,是啊,上市为什么是歪门邪道呢?在以前,大家都觉得上市才是正途,能把一门生意做到上市,就算是人生赢家了。

    可是现在呢,公司上市,大家就觉得是不是想骗钱了。要是你自己做的好好的,为什么要上市?

    仔细想了想,可能是因为国内的股票市场实在是太乱了,动不动就血崩,不论经济整涨了多少,股市就是不涨。

    那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整想得不是怎么把公司做大做好,只顾着从散户手里掏钱。

    所以一个公司要上市,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撑不下去想骗钱了?

    这时候米嘉的手机响了,一看是齐帆打来的。

    “喂?齐经理吗?”米嘉。

    “米老板,你这么做可不地道啊!”齐帆。

    “什么不地道?”米嘉这一阵子没干什么啊,就是在做直播。

    “我跟你们买了二十万头养猪场,你转头就去做个五十万头的!”齐帆。

    “等一会儿。”米嘉,“二十万头养猪场关我什么事?”

    “你敢和你没关系!”齐帆。

    也不能完全没关系,也算是利益相关人。

    可是米嘉还是不服:“我也没答应过你不开养猪场啊。”

    “虽然没答应,可不应该竞业禁止吗!”齐帆,“我花了五十亿跟你买啊,你们也赚够了吧!”

    “竞业禁止并不是这个意思。”米嘉。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

    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

    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

    要竞业禁止,必须签合同,并支付相应的酬劳。也就是没有合同那就不收限制。

    “五十亿啊!一个二十万头的养猪场能值五十亿吗!就算是把完整体系算上,那最多也就是二十亿。还有三十亿是干什么啊?”

    “干什么?”米嘉问。

    “当然是为了让你配合炒作的!”齐帆。

    “关我什么事,要配合也是战乐配合。”米嘉。

    “是啊,管我们什么事。”战兰。

    “你们难道没有从中拿钱吗!”齐帆。

    “拿了又怎么样。”战兰。

    “别废话了,你想怎么着?”米嘉。

    “我当然是想……合作啊。”齐帆,“你们那个五十万头养猪场和我们签合同,算我们公司的供货商。”

    “我还以为你又要买下来呢。”米嘉。

    “你们那才刚确定地址,什么都没有,我怎么买。价钱低了你们肯定不愿意,价钱高了我也不愿意。”齐帆。

    “这几年肯定到处都缺猪,我跟你签合同,有什么好处?”米嘉。

    “明年会缺,后年可不一定,再过两年,那就更不一定了。签个长期合同,我们好歹也是上市公司,能够股民手里拿钱,资金成本低,对你们很有好处。”齐帆。

    “你们不是转移贷款进去了吗。”米嘉。

    “对啊,这公司已经扛了好几百亿贷款了。”齐帆。

    “那你们还有钱做生意。”米嘉。

    “那当然要做的,生意继续轮转,才有还贷款的希望。要是生意都停了下来,那距离人去楼空也不远了。”齐帆。

    “好吧。”米嘉一想也是,如果能够签定长期出货合同,也算是找了出路。

    不过合同是合同,他们会不会遵守还不定呢。真到了有利可图的时候,谁会把一纸合同放在眼里。

    “那我过去看看现场。”齐帆。

    “这有什么好看的。”米嘉。

    “不是我自己看,还有带几个上级领导去看。”齐帆。

    “怎么还有领导?”米嘉问。

    “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