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这个剑修有点稳 > 第七十三章 颠倒黑白(大章求订阅)

第七十三章 颠倒黑白(大章求订阅)

“听说你要找青戈的麻烦,我自然要来看看,”弑吴魔尊冷漠地一甩袖子,怒声道:“不然,说不定我就要失去一良婿了。”

    “父亲一定是收到假消息了,”鸿烈魔主赔笑道:“青戈是明月未来的夫婿,我又怎会找他麻烦呢?

    只是钧儿昨日出事,而在出事前,正好是与青戈呆在一起,所以我将青戈喊来,问一问情况,看看是否存在有用的情报。”

    “这样,”弑吴魔尊点了点头,没有太多反应,“那你问吧,我也听一听,钧儿是我的孙子,他出事,我也想尽快找到凶手。”

    “不过,你想问什么,现在问清楚就好了,今日之后,就不要再找青戈了,免得青戈觉得我们嬴家在欺辱他。”

    “怎么会呢,嬴钧殿下出事,我心中也颇为悲痛,”陆青山接话,对鸿烈魔主道:“若是您需要我配合,尽管传唤我就是了,不用客气。”

    鸿烈魔主面色难堪。

    陆青山嘴上说得是好听,但是弑吴魔尊都已经开口了,他又怎敢违逆?

    “你昨日与钧儿闹得不愉快,然后不久之后,钧儿便是出事了,你要做何解释?”鸿烈魔主质问道。

    “没什么好解释的,巧合而已。”

    “我与嬴钧殿下分开之后,便是直接回王城了,路上没有半刻停留。”

    “我到剑罗王城的时间,也完全对得上我的说法,许多人也都亲眼看见我入城。”

    “另外,嬴钧殿下是七品魔帅,我不过初等魔将实力。

    虽然吧,我是有几分手段,王城中没有几个同代人是我的对手。

    但是您总不会以为,我有办法斩杀嬴钧殿下吧?这也太看得起我了?”陆青山不忘自夸。

    “我一没有出手时间,二也没有那个实力,嬴钧殿下出事,又怎可能与我有干系呢?”他条理清晰,简洁了当。

    “你没有那个实力与时间,但是你可以派人去做此事。

    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你是唯一具有些许杀人动机的。”鸿烈魔主穷追不舍道。

    “您也说了,只是些许杀人动机,哪有人会因为一些小矛盾,便对纯血兵魔下杀手,这是活腻了?

    再说,我人生地不熟,除了自己带来的手下,就没有可调用的人了。

    而我的手下,当时连府邸都未离开,这些东西,你们去查应该也能查得到吧?”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陆青山叹了口气,幽幽道:“您因为我是明月未来夫婿的关系,看我不太喜欢可以理解。”

    “但是如此大的罪责,我青戈还是担当不起的,还请魔主手下留情。”

    看似自嘲,其实是暗讽鸿烈魔主。

    弑吴魔尊的脸色在此时阴沉了不少。

    显然,他是认可陆青山的话,认为鸿烈魔主是因为嬴明月的原因,有意针对“青戈”。

    鸿烈魔主也是会看脸色之人,看出了弑吴魔尊的不悦,解释道:“是我有些鲁莽了。

    我只是实在找不到有理由截杀钧儿之人,唯有你这有些许情况,所以才这般小题大做。”

    “我刚刚说的话有些重了,你不要放在心上。”鸿烈魔主强压住心中愤怒,客套道。

    “丧子之痛,我可以理解,只是,鸿烈魔主,”陆青山在这时突然幽幽道:“你当真确定嬴钧殿下一定是死在外人的截杀之中的吗?那也不好说啊。”

    他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沉默不言的弑吴魔尊,似乎是有了底气,猛地开口道:“嬴钧殿下是兵魔一族纯血,身份地位无可比拟。

    一旦他出事,必然会招惹王族震怒,全力调查其中情况。”

    “凶手若是被找出来,那就是牵连无数的大患。”

    “试问这种情况,又有几人敢轻易对嬴钧殿下出手?”

    “而且,纯血兵魔遭遇截杀这种事情,又有多少年没有出现过了?”

    鸿烈魔主难得没有辩驳陆青山之言。

    他其实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因为这个理由才怀疑到陆青山的。

    他实在找不到,有谁会对嬴钧动杀手,唯有陆青山有那么点可能。

    虽然他有不在场证明。

    当然,因为与嬴明月不和,想借此找“青戈”麻烦的原因也是有一部分的。

    毕竟,以当前的情况来看,青戈显然是拒绝了嬴钧的合作提议。

    不能合作,那就是仇人!

    见鸿烈魔主这个反应,陆青山冷笑道:“看来您还是认可我这个说法的。”

    鸿烈魔主冷哼一声。

    陆青山继续道:“要想找嬴钧殿下出事之因,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具有杀人动机的人。”

    他环顾四周,猛地大声道:“我想问问鸿烈魔主,嬴钧身陨,谁在此事中获利最多?”

    鸿烈魔主一时也是有些懵了,没反应过来,皱眉问道:“你什么意思,有话直说,别和我绕弯子。”

    “我的两位兄长,赤普和刁锋,因为父亲獓刃魔尊极其宠爱我,素来与我不对付。”陆青山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话题一转,突然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但是其实他们二人都没把我当作什么,因为界主之位,只能由纯血继承,我只是个杂血。

    他们真正的敌人其实互为对方,我顶多就是个他们看不顺眼的钉子罢了。”

    “我见证了他们二人之间的各种明争暗斗,火药味极大,甚至都和仇人无异。”

    “我心痛啊,他们可是兄弟啊!”陆青山痛心疾首道。

    嬴明月见陆青山的表演,不自觉撇了撇嘴。

    就你最有兄弟情呗?

    明明你自己对界主之位也是虎视眈眈,还搁这装带菩萨呢?

    臭不要脸!

    “有时候我会想,若是父亲只生了一个纯血就好了。

    那界主之位就没有悬念了,兄弟相残的情况也就可以避免了。”陆青山叹了口气,继续道。

    随着他的话语落下。

    大殿之中各人的面色都是开始变化。

    陆青山没有直说,但他暗示的已经十分明显了。

    嬴钧一死,谁最开心?

    鸿烈魔主的长子,嬴界!

    纯血兵魔数量极少,鸿烈魔主总共也就嬴钧与嬴界两位纯血子嗣。

    家主之位,只能由纯血继承。

    那嬴钧一死,嬴界就成了唯一的继承人。

    青戈的意思是,杀人凶手---嬴钧的大哥,嬴界!

    “界儿岂会做这种弑弟之事?!”鸿烈魔主面色难堪,声音低沉,叱喝道:“青戈,你这是在胡说八道,其心可诛!”

    陆青山似笑非笑道:“我说什么了吗?”

    “我什么都没说。”

    “不过,魔主既然自己这么说了,那我就斗胆再多说几句。

    假如嬴界殿下真做了此事,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造各种假象,祸水东引,将真凶的可能性引到一些似是而非,但其实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这样子,不但能混淆视线,还能将此事做成一桩疑案。”

    晴天霹雳。

    陆青山这一句话,如晴天霹雳在鸿烈魔主的心中炸响。

    人族剑修!

    这不就是似是而非,但是极有可能根本不存在的人吗?

    在他们焚月域之中,怎么可能会有人族潜伏还不被发现?

    但是赤尊又言之凿凿,在战舟残骸之上,感受到了人族剑修的剑气残留。

    “而且,还要故意留下一些看似确凿的线索,来误导众人。”陆青山还在继续道。

    是了。

    鸿烈魔主的心再度一沉。

    他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凶手不做好善后工作,反而是留下那么明显的战舟残骸,让他们发现出事地点?

    他们猜测是情况紧急,凶手来不及善后。

    这其实是很牵强的理由。

    凶手既然能无声无息,如此轻松地灭杀嬴钧,表明其必然无比强大。

    又有什么情况,会让他来不及善后呢?

    鸿烈魔主当然想不到,这其实是因为凶手是一柄剑。

    而剑是没有能力凭借自己去善后的。

    所以,在他的视角中,正如青戈所说的那般,这些战舟残骸,是凶手故意留下的可能性极大。

    那凶手为什么故意留下这些战舟残骸呢………肯定不可能是为了方便他们查到自己。

    所以,就像青戈说的,是为了误导他们?

    鸿烈魔主眼神闪烁,诸多念头浮起。

    …………

    另一边,弑吴魔尊的眸中也渐渐是生出一丝阴翳。

    嬴钧遇害之中的细节,他也是一清二楚。

    所以他明白,青戈所说的情况,完全是准确命中了!

    但是发现战舟残骸,残骸之中存在人族剑修剑气的气息,这些事情,暂时都只有少数人知情,并未宣扬出去。

    也就是说,青戈纯靠猜,便将事情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这无疑是让陆青所言又多了几分可信度。

    嬴钧遇害之事中,不合常理的事情真的太多了。

    最重要的是,一直找不到一个有杀人动机的凶手。

    就像鸿烈魔主怀疑青戈,但他其实也找不出太多青戈要冒着大风险杀嬴钧的理由。

    似乎,嬴界真的是唯一具有强大杀人动机的嫌疑人?

    …………

    “一派胡言,一派胡言,钧儿与界儿一直以来都是兄弟和睦,你一个外人,在这挑拨离间!”鸿烈魔主面色猛然铁青,突然喝道。

    “适可而止,慎言。”弑吴魔尊见陆青山似乎还有话说,突然是开口,淡淡点道。

    陆青山这才恍然醒悟,沉默了半晌,缓缓道:“是我冒犯了,刚刚只是我的糊涂之言,还请诸位莫怪,更不要记到心里去。”

    “哼!”鸿烈魔主已经有些怒了。

    场上众人神色逐渐恢复平静,看不出太多心理波动,唯有嬴明月眼中还有几分震惊未消。

    “是嬴界与嬴钧兄弟相残,出手杀害了自己亲弟弟?”

    她惊讶万分,但越想越觉得大有可能。

    “肯定是如此,肯定是如此,鸿烈魔主这种反应,恰恰是表明陆青山说中了!”

    她也并非蠢人,从旁观者的角度之中,看到了许多端倪。

    陆青山在心中则是不断冷笑。

    颠倒黑白,将锅甩到嬴界身上,这其实只是他突然的临时起意。

    但正是这个临时起意,犹如神来之笔,很好地解释了这件事中的诸多可疑之处。